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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细化31条支农措施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摘要】:
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具体细化了31条支农措施,助推全省“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为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保障。省财政采取专项资金扶持、贷款担保、项目安排以及支持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4项具体措施,对运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利益分配合理、大多数入社群众得到合理收益的,同时还具备带动能力强、生产效率高、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支持,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采取支持“节水增粮”行动、小农水重点县、农业防灾减灾、大型农机合作社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水稻催芽基地建设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等10项具体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等农业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支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拓宽农民多元化增收渠道提供保障。省财政采取支持设施蔬菜小区、绿色食品产业、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工程、苜蓿产业发展、水产养殖、外向型农业以及发展劳务产业等8项具体措施,通过实施企业化、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率化,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省财政采取支持新农村建设“星级评定、以奖代投”、整镇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整村推进和产业扶贫、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等5项具体措施,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分类分策原则,继续支持开展全省面上和重点地区新农村建设以及财政扶贫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采取支持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各项林业重点工程、林业防灾减灾以及草原生态保护等4项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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